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违反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规定 山西两家银行被罚

  4月28日金融一线消息,中国人民银行忻州市分行日前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,代县泓都村镇银行、山西定襄农村商业银行两家银行因违反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规定,均受到警告,并分别被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。

序号 当事人名称
(姓名、职务)

行政处罚

决定书文号

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内容

作出行政处罚

决定机关名称

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公示期限(自公示之日起计算) 备注
1 代县泓都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忻银罚决字
〔2025〕1号
违反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规定 警告,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 中国人民银行忻州市分行 2025年3月19日 一年  
2 山西定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忻银罚决字
〔2025〕2号
违反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规定 警告,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 中国人民银行忻州市分行 2025年3月20日 一年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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