陕西省咸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通报,4 月 1 日 5 时 36 分许,脱某某驾驶陕 A2J88R 号小型普通客车沿福银高速西安方向行驶至 1764 公里 +450 米处,车辆右前侧与前方同向同车道张某某驾驶的豫 A0769G/ 豫 A6N39 挂号重型半挂货车左后侧碰撞,导致陕 A2J88R 号小型普通客车起火燃烧。该事故共造成五人死亡、三人受伤、两车受损。事故初查原因系脱某某涉嫌驾驶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,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,遇危险情况时采取措施不及,导致所驾车辆碰撞起火燃烧,张某某涉嫌驾驶车辆在高速公路超过限速低速行驶。目前,事故受伤人员正在救治中,事故相关检验鉴定和调查取证工作正在进行中
来源:咸阳市公安交警支队
上一篇:过敏是因为免疫力差?
有话要说...